近日,成都市商务局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开展预防工作,紧紧围绕单位建设和发展的中心工作,不断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确保商务工作和全市服务业发展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一、切实履行职能
按照《成都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意见》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能,把教育干部特别是处以上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要任务。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党章,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政绩观和利益观,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加强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公务员廉政行为规范》、《职务犯罪与预防》、《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等文件。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读报思廉”活动、“机关支部季度党风廉政专题教育周”制度,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认真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典型的引导示范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法纪和道德约束力。多种形式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抓好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领导干部从政教育,规范机关干部廉政从政行为。
二、强化监督机制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特别要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要将上级监督、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等监督形式结合起来。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主动融入,积极有为。严格人事工作纪律,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加强对统筹城乡发展商贸、服务业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约束机制,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努力做到规范在前,预防在先。
三、坚持廉洁从政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抓好专项治理工作。坚持和完善述职述廉、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加强组织领导
局领导班子和成员要切实担负起领导反腐倡廉、预防职务犯罪的政治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为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负责所分管部门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纪检监察处负责全局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的计划安排、监督检查和贯彻落实。报告中并对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按责任制进行了分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