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务部进行援外项目管理体制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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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2-09 15:23 文章来源:纪检监察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经过10个月的深入调研、沟通协商和研究,商务部对援外项目管理体制改革方案于11月下旬正式出台实施。此项改革是商务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对外援助工作的一次体制创新,也是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要步骤。
商务部对援外管理体制改革高度重视,2008年1月,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为使改革积极稳妥推进,部长陈德铭4次作出专门批示;分管副部长傅自应多次召集相关单位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改革具体工作,进行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援外司顾全大局,精心组织,为改革启动后各类援外项目管理正常衔接作了周密安排,组织梳理并顺利移交了2008年度和2008年前遗留项目共418个。
据了解,根据改革后的管理职责分工,今后,援外司负责援外项目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项目立项等政府间事务,并对执行援外任务的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商务部直属事业单位经济合作局,交流中心和培训中心作为援外项目的实施管理单位,分别负责援外成套项目、物资项目和培训项目的实施管理任务,在援外司的监督下承担援外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组织管理工作,包括项目招(议)标的组织管理以及项目实施的组织和管理等。
按照改革后的管理模式,援外司宏观管理的职能更加凸现,各类援外项目实施管理部门的分工更加合理,责任更加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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