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务部对领导干部在企业等兼职、任职情况进行摸底 |
|
| 2008-05-20 16:19 文章来源:纪检监察局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
5月20日,商务部党组、驻部纪检组对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退出现职、接近或者达到退休年龄的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有关问题的意见》作出安排,王和民纪检组长作动员,提出具体要求。
为把《意见》规定落到实处,商务部将于6月13日之前组织开展申报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申报范围为部党组成员、部级老领导和部机关司局领导干部、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领导秘书。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对符合《意见》规定兼职、任职的进行规范;对违反《意见》规定的予以纠正。商务部党组明确指出,今后到企业等有关单位兼职、任职,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并严格执行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政策规定。
各司局、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和部级老领导党支部书记刘向东参加了会议。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炳南主持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