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市商务委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有关干部经商办企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精神,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核查,按要求对干部经商办企行为进行核查及处理,重申纪律要求,坚决制止干部经商办企行为。
一是要坚守底线,严明纪律。机关干部要率先垂范,模范遵守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严禁干部个人经办或与他人合办私营经济组织、个人受聘担任私营经济组织的高级职务、个人进行有偿社会中介活动、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后回国(境)从事经营活动等。
二是要强化监督,严管厚爱。要从维护党的形象和威信的高度,从关心爱护干部的角度出发,认真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严的措施管理干部,确保党规党纪成为刚性约束,对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要早提醒、早教育,让干部少犯错误、不犯错误,为干部编织一张牢固的“防护网”。
三是要加强学习,严格自律。干部要加强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学习,进一步增强守法意识,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的法治观念;党员要深入理解“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的深刻内涵,以更高的思想觉悟、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遵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