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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纪委驻省商务厅纪检组:创新运用“12345”工作法 着力提升综合派驻监督实效

陕西省纪委驻省商务厅纪检组创新运用“12345”工作法,着力提升综合派驻监督实效。

一是建起“一套制度”。即:廉政目标责任考核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参加列席重要会议制度、廉政例会制度、信息通报制度、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报告制度、“三重一大”事前通报制度等7项制度。驻厅纪检组找准职责定位,分析研判监督单位基础现状、主次矛盾和廉政风险点等情况,在充分征求4个综合监督单位党组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了《关于建立派驻监督工作制度和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建起了“一套制度”,加强了廉政风险防控,强化了监督制约。

二是落实“两张清单”。即:主体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从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党组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五个层面,明确主体责任内容,建立主体责任清单,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紧扣综合监督“四项职能”,建立监督责任清单,精准施策,全面推进监督责任。目前,已建立起4个综合监督单位党组主体责任清单4份、党(委、会、局)组班子成员责任清单23份、机关及厅(委、会、局)直属单位责任清单34份、驻厅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1份。实现了综合监督单位责任清单全覆盖、全记实,“两个责任”相互协调、共同促进、各尽其责,已初步形成了“双轮驱动”的综合监督新格局。

三是采取“三项措施”。即:考核促廉、明责督廉、约谈醒廉。每半年对各单位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及机关纪委落实监督责任进行廉政目标责任考核,促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好转;明确主体责任内容,督促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积极开展廉政谈话,时刻提醒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通过采取“三项措施”,有力推动了综合监督工作发展。

四是实施“四种谈话方式”。即:调研走访式谈话、一对一谈话、集体廉政谈话、经常性谈心谈话。从调研走访谈话入手,与各综合监督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工作谈话,充分了解各单位主要业务、干部队伍、工作动态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综合分析研判情况,由驻厅纪检组组长分别与4个单位党组及班子成员进行集体廉政谈话,督促其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针对单位共性和个性问题,由驻厅纪检组正副组长对各综合监督单位正副处长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开展了一对一的廉政谈话;注重与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谈话,使大家养成了自觉接受监督的习惯。驻厅纪检组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通过积极开展“四种谈话方式”,夯实了廉洁从政思想道德防线,筑牢了防止犯错误的“第一道堤坝”。今年以来,驻厅纪检组开展走访调研式谈话87人次、与4个综合监督单位党组集体廉政谈话4次、一对一廉政谈话123人次、任前廉政谈话29人次。

五是推行“五项机制”。即:会商沟通机制、干部动态监督机制、专项督查和综合调研机制、廉政谈话和约谈机制、信访举报畅通机制。坚持由驻厅纪检组组长每季度与各单位党组主要负责人会商沟通一次,纪检组根据工作情况适时与各单位机关纪委主要负责人会商沟通;掌握各单位干部工作动态,加强对各单位处级干部选拔任用情况进行监督;视各单位“三重一大”事项事前报送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和综合调研;积极开展廉政谈话,及时提醒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推行“五项机制”以来,理顺了工作关系,充分擦亮了监督探头,站好了纪律前哨。2017年以来,驻厅纪检组先后与4个综合监督单位党组主要负责人会商沟通15人次、接受“三重一大”事前监督事项287份,发现问题5个,及时纠错34件次,给综合监督单位党组提出整改意见建议13件次,诫勉谈话2人。实践证明,驻厅纪检组创新运用“12345”工作法,立足派驻监督“四项职能”,紧扣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自推行“12345”工作法以来,助推了“两个责任”有效落实,强化了权力规范运行,提升了综合派驻监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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