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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着力让谈话函询工作高效规范

    厦门市纪委在开展执纪审查工作中,注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今年上半年,全市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756人次,其中开展谈话函询1170件次,涉及市管干部42件次。

    开展谈话函询,党委承担主体责任。厦门市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动带头开展谈话函询工作,大大提升了谈话函询的广度和力度。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 

    注重完善制度机制,让谈话函询有章可循、高效规范。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组织编发《谈话函询指导手册》,选取本市典型案例,通过“案例+点评”方式,详细阐述谁来谈、和谁谈、谈什么、怎么谈以及如何防止谈话函询“走过场”等问题,为各部门做好谈话函询工作提供了实用指引。 

    为了促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好谈话函询工作,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对19个单位谈话函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单位认真做好查缺补漏、整改提升工作,谈话函询工作逐步规范。 

    市纪委还善用谈话函询“探照灯”作用,发现问题严查处,聚焦问题促整改。上半年谈话函询后,适当处理745件,占63.7%。海沧区建立谈话函询问题整改督办机制,以问题为导向,限时整改、限时反馈,倒逼责任落实。同安区纪委强化谈话函询的成果运用,将谈话函询材料一一存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考核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的重要参考。 

    下一步,厦门市纪委将继续推动党委政府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约谈常态化,进一步落实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负责人与同级纪委同志一起开展谈话函询的制度,努力形成全市上下“一把手”主动谈的工作格局。(厦门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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